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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艺花卉高于市场价3倍还南宫ng28重复用殡仪馆回应:为节约资源发表于: 2024-03-21 20:13:10

  南宫ng28“我是从事花卉生意的,一般人还真发现不了其中的问题。”说起参加亲属告别仪式的意外发现,张先生认为殡仪馆是在有意无意“欺瞒”逝者家属花艺。

  “西安市殡仪馆告别厅花艺鲜花布置中,里面涉及的鲜花不仅价格高得离谱,而且还重复使用!”今年1月初,有逝者亲属向记者反映称,其在西安市殡仪馆给已故亲属搭建灵堂时,发现殡仪馆工作人员使用的是上一位逝者告别仪式上的花卉和布置,告别厅也仅仅是更换了灵柩及电子屏上的照片,告别厅其他布置与上一位逝者一模一样。但在结算单上,却有“花艺鲜花布置”这一项收费。

  据反映人介绍,自己本身就是做花卉生意的,在交费时专门看了一下所对应的“花艺鲜花布置”项目组成,发现里面的花卉价格高于市场正常价格三四倍。

  从今年1月中旬接到逝者亲属投诉后,记者多次到西安市殡仪馆进行调查了解。通常,每一场逝者告别仪式时间在30分钟至45分钟,告别仪式结束后,西安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就开始布置下一位逝者灵堂。新灵堂搭建一般是更换灵柩及电子屏上的照片,告别厅其他布置与上一位逝者基本相同,花卉也继续使用。

  此后,记者询问西安市殡仪馆一位工作人员,该工作人员称,告别厅里面的花卉就是循环使用的。

  随后,记者来到西安市殡仪馆业务大厅,据该厅工作人员介绍,逝者告别厅有“常规布置”和“花艺鲜花布置”,花艺鲜花布置是根据逝者家属要求来安排的,该馆为逝者家属提供了不同价格的组合单。

  就“花艺鲜花布置”项目中的花卉是否重复使用问题,这位工作人员称都是根据逝者家属花费新布置的,花卉价格都是执行的市场价格,这些组合单的收费都是明码标价。

  那么西安市殡仪馆告别厅“花艺鲜花布置”项目中的花卉市场价格到底是多少钱呢?

  3月13日,记者依照西安市殡仪馆(咸宁厅)所对应的12800元“花艺鲜花布置”项目所需花卉,来到西安朱雀花卉市场进行市场询价。

  经过询价、比价后发现,咸宁厅12800元“花艺鲜花布置”项目中,所有花卉的价格仅有3771元,西安市殡仪馆收费比市场价格高出3.4倍。

  分别为:白菊1000枝(市场报价1500元)、黄菊1000枝(市场报价1500元)、乒乓菊10枝(市场报价25元)、百合10枝(市场报价50元)、蓬莱松50枝(市场报价300元)、剑叶100枝(市场报价40元)、白兰72枝(市场报价252元)、散尾叶20把(市场报价18元)、八角叶30把(市场报价30元)、花泥85块(市场报价56元)、花泥盒与其他辅助材料。

  该负责人表示,根据逝者家属人数的不同,西安市殡仪馆提供不同价位的布置,并安排在不同的告别厅内。

  就逝者家属投诉的西安市殡仪馆告别厅“花艺鲜花布置”项目中花卉价格高于市场售价数倍问题,该负责人表示:花卉的价格执行的都是市场调节价,而且有物价部门的批复。而且对于这一项并没有强制要求,逝者家属也可以选择不布置。

  针对告别厅“花艺鲜花布置”项目中花卉是否存在重复使用问题,该负责人表示:为了节约资源,花卉确实在重复使用,但这些花卉逝者家属可以在告别仪式结束之后带走,工作人员会在下一场仪式前,将缺少的花卉补齐。

  当记者询问,以12800元“花艺鲜花布置”为例,在第一位逝者家属交纳费用后,随后在该厅举行同类型告别仪式的逝者家属是否仍需交纳12800元时,该负责人表示“是的”。

 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、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,西安市殡仪馆若利用其特殊场所,花卉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值,涉嫌利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使垄断,违反《不正当竞争法》,侵犯消费者选择权。

  花卉循环利用值得提倡,但既然家属原价交费,购买的应当是崭新布置的花卉场景。而逝者亲属投诉西安市殡仪馆未经同意循环利用,侵害家属既得利益,因他人使用过的花卉布置属于旧物,不得作为新物进行买卖交付,属于以旧充新、以次充好,西安殡仪馆涉嫌隐瞒主要事实,致使家属在不了解真实情况下签署合同南宫ng28,属于重大误解或欺诈情形或履行合同瑕疵。

  在哀乐低垂、亲友含泪的肃穆时刻,谁能注意到告别的花卉是重复使用的?!也许这才是这一情况至今才被人注意到的原因。当然,为减少浪费重复利用花卉无可厚非,但相关部门是否应该提前将这一信息告知给家属,让家属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?毕竟12800元不是个小数目,且这些花束寄托了家属对离世亲人的哀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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